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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印制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开展《江苏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股份证书》印制发放工作的通知
 
镇(街道)农经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统一全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样式的通知》(苏农办﹝2019﹞6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开展《江苏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印制打印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份证书的监制
《江苏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证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制作的股份证书样式要求进行印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编码规则,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开展证书印制招投工作。
二、股份证书的发放
发放工作由各街道农经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负责落实。
根据市局统一要求,全股份证书的信息录入工作从4月开始,证书发放工作在2020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以户为单位发放统一样式的股份证书。
股份证书的管理
股份证书发放后,主要由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管理,同时登记造册,镇级农经部门做好辖区内股份证书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街道农经部门要做好证书的登记、录入、发放和管理工作,股民信息录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录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login.do,在证书发放前要对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份份额等关键信息以及发证单位代表签字审核、家庭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等关键手续进行认真核查,核实无误后发证。股份证书发放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镇(街道)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组织实施。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县局财辅站联系。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