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睢宁县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江苏农村改革试验】江苏第三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案例推介(一)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     来源:
   20198月以来,我省支持24个第三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持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昆山市、常州市武进区、南京市六合区基于农村改革试验打下的基础,分别成功入选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和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7项改革试验成果被设区市及以上推广。近期省农业农村厅将推介一批案例,为各地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启发借鉴。

 

盐城市亭湖区:

全面实施“小田变大田”改革

释放耕地潜力 夯实农业基础

20199月以来,盐城市亭湖区聚焦农村承包土地细碎化、农民副业化、土地流转阻滞等问题,开展了小田变大田改革,实现了土地集碎为整、一户一田,有力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规模经营水平。预计202211月底全面完成后,全区6万多户农户的36.22万亩承包地将由原先的19.75万块合并成4.08万块,新增高产田4.2万亩以上。20216月,亭湖的小田变大田改革已在盐城全市推广。精心组织,把尊重农民愿意和农民权益不受损作为改革试验第一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设计了一户一田自种和多户一田流转统筹兼顾的方案。精准施策,选择继续自种的农户在靠家、靠路、靠河的位置种上了一整块田,生产生活更方便,精耕细作水平明显提高;流转田块建成高标准农田后发包给家庭农场经营,并按不同产业组建了4个家庭农场产业联盟,形成了分工明确、资源共享、协作互助的运营模式。出台种粮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区财政每年按固定比例或定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缴纳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精细保障,保留农民房前屋后的田块,让选择土地流转的农户仍然有田块种瓜栽菜,有效解决老人农业问题,减少农户的生活成本,满足他们的土地情结。在自种区预留一定面积的示范保障田块作为“蓄水池”,为进城入镇农户将来回村选择种植经营预留了保障空间。村集体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和向土地流入方收取适量管理费的方式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南通市海门区:

给土地流转上保险

让农户吃上“定心丸”

为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承包农户的土地利益,防止农业规模经营户因缴纳土地押金带来的资金压力,南通市海门区于2017年试点开办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将商业保险模式嵌入土地流转实践中,2017年在全省开出土地流转履约保险第一单,2018年底完成全省第一单保险赔付。2019年入选第三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后,积极打造土地流转履约保险2.0版。健全保费分担机制。保险标的按照经营主体实际缴纳的土地流转费,实行3%的保险费率,土地流出方和区财政各承担50%,形成全区土地流转保险基金。实行浮动保险费率,第一年未发生赔付的,第二年费率从3%降到2.5%,第三年及以后费率为2%。明确保险赔付机制。如果土地流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土地租金,承包农户可按保险条款申请保险赔付,赔付标准为合同约定的年度全额土地流转费,其中承保公司承担60%、村集体承担40%。发生违约赔付后,承保公司和村集体共同负责对流入方进行处置。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如果年度存有收益的,收益按各50%的比例分配给区财政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在当年土地流转保险赔付达到保费总额150%时终止赔付,超过150%部分由区级历年留存补充,不足部分由区级和区镇各按照50%比例赔付。加强日常管理服务。承保公司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及成立工作小组,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常驻人员办理,续保业务有专人跟踪。对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土地流转项目实行应保尽保,对其他途径的土地流转项目,只要有参保意愿的,可通过完善补充合同等形式纳入保险范畴。2017年以来,全区累计参保面积达到14.58万亩,降低了村集体受农户委托组织土地流转可能产生的风险,保障了承包农户收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